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即使在夫妻关系终结后,父母仍保留对其子女享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对于步入婚姻殿堂不久的3岁双胞胎女孩而言,倘若父母在抚养权问题上产生分歧而未能达成共识,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始终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为首要原则。
鉴于女孩尚不满两周岁,按照法律规定,原则上应当由母亲亲自承担抚养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法院还需充分考虑到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以及生活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若母亲存在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行为或情况,父亲亦有机会争取到抚养权。
最后的判决结果将基于所有相关事实资料及证据,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最好的照顾和关爱。
若女孩已年满两周岁但不足八周岁,法院同样会全面衡量上述各项因素,并且可能会尊重女孩本人的真实意愿(虽然这并非决定性的因素)。
当女孩年龄超过八周岁时,她的个人意愿将受到更为严格的尊重和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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