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情况取决于事实。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通过法定继承还是遗赠方式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范畴。
例如,当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或是双方从先辈父母那里继承到的财产,抑或是在婚礼当天收到的彩礼或者礼物等。
若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指出某项遗产仅归属于丈夫或妻子单方面所有,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协议中明确规定某项财产仅赠送给配偶一方,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法律应尊重被继承人以及赠与人的意愿,因此,夫妻一方所继承的遗产以及所获得的赠与物品将无法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如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商业生产活动、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生产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货币或实物。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内容,其中人身权只能由作者、发明创造者所享有;而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通过转让或许可使用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其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二、成年的继子女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若亲生父亲或母亲于其再次结婚之时,子女已经步入成年人阶段且开始过独立生活,或是虽然尚属未成年人,然而并未受到继父或继母的抚育照料,在此种情况之下,父母及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关系将不再产生,作为继子或继女的他们,也因此失去了对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相较之下,如果继子或继女继续与其继父母共度日常生活并且相互得到抚养支持,那么他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将自然产生,形成父母子女之间的合法法律关系。
在尚未立有遗嘱明确排除继子女继承权益的情况下,继子女同其他婚生子女同样享有所需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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