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有如上阐述,但未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合同,是否就完全不具备对抗力呢?其实不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生效后,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便享有商标使用权。而对于对注册商标不享有任何权利的第三人,商标使用被许可人同样享有对抗权利。例如:甲方为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人,乙方为使用被许可人,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但出现丙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那么此时,商标使用被许可人有权主张其合法权利。具体规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未经备案的商标许可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按照合同中的内容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合同备案不是强制要求。但是商标许可合同备案之后,可以更好的维护被许可人的权益。
一、商标授权费用多少钱
依据我国商标法实施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授权他人使用商标的,需要多少的授权费用法律是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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