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为满足单向伪造个人印章意愿,而未将其运用于任何非法行为的,并不构成犯罪。
然而,若以此用于其他类型的非法意图或目的,那么这种行为极可能涉嫌刑事罪行。
而假如所伪造的乃是公司、团体等组织机构的公章的话,那么这便上升到了刑事犯罪层面,必定会受到法律的严重制裁并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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