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租借银行卡给他人获利被抓
湖南娄底新化男子彭某因为贪图小利,把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结果因银行卡被用于敲诈勒索资金走帐,彭某被列为网逃,最终被新化铁警抓获。长沙铁路公安处新化南站派出所接到警情通报,犯罪嫌疑人彭某将在新化南站乘坐高铁,该所立即部署警力,成功在进站口将彭某抓获。
经审查,彭某交代了将银行卡借给他人转账,并获取600元报酬的犯罪事实。经侦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租用了彭某的银行卡,收取其中的2万元,便对彭某开展网上通缉。目前,彭某已被攀枝花市公安局带回作进一步审查。
二、租借银行卡犯什么罪
出租银行卡可能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三、发现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怎么办?
发现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可以到银行卡申请注销银行卡,如果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
可对银行和冒用身份证开卡者追究法律责任,因为:
1、银行有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且不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等的制度。
2、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全文9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