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延期交房而导致的经济补偿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予以判定:(1)如开发企业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则应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2)倘若双方在合同中并未就此事项作出明确规定,那么便可参考在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与该房屋所处地段及类型相同的其他房屋的租金水平来确定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四百五十八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