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抗辩方案,积极抗辩:如在海外市场被诉,在分析案情和获得的信息制定诉讼策略之后,应与当地律师制定诉讼抗辩方案。虽然抗辩理由有30多种,但企业可以考虑使用的通常有7种:诉讼主体资格抗辩、诉讼时效抗辩、不侵权抗辩、权利无效抗辩、公知技术抗辩、免责抗辩(先用权、权利用尽、临时国境)、禁止反悔原则抗辩。前述每一抗辩理由又包括了若干第二层次甚至第三层次的抗辩理由,如专利无效抗辩又可以包括新颖性或创造性抗辩、侵犯在先权利抗辩、充分公开原则抗辩、专利实际范围抗辩、故意不公开抗辩等细化的抗辩理由。
2、专利无效:在面临专利诉讼时,除了积极抗辩,另一件大概率会做的事情就是对涉案专利进行无效宣告。根据案件和收集的证据情况确定专利无效要达到的目的。有多个专利或系列专利时,需要确定针对哪个或哪些专利进行无效。有确凿完整的证据时能把对方的专利的权利要求全部无效掉是最理想的;但有些情况下虽不能把专利的全部权利要求无效掉,而是根据专利技术方案与涉案产品的对比情况确定关键的部分权利要求,只要能把这些关键权利要求无效掉,对后续的侵权赔偿或和解都能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诉讼过程注意事项
1、专利权的侵权诉讼时效
专利诉讼时效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法律所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将丧失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程序强制侵权人履行的权利。《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算。如果诉讼时效届满,专利权人将不能再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同时也无法再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保护。
2、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司法实践中,对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依次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遭受的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3)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一般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二、申请证据保全措施
(1)查封或者扣押生产被控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专用机械设备等,并对专用模具、专用机械进行拍照。
(2)清点或查封被控侵权产品的成品与半成品的库存或数量。
(3)复制或扣押可反映生产或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数量、金额以及利润的财务帐册或报表、生产记录、仓储记录、销售合同、报价单、销售发票等。因上述材料可证明被告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情况。
(4)提取被控侵权产品样品以及有关宣传资料、画册、产品目录等。
(5)复制电脑及各种数据储存器中涉嫌侵权的程序、图纸、相对应的技术参数、用料等技术资料以及内部管理资料、客户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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