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中止与中断的异同
时间:2023-09-18 05:00:11 39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是当事人的主观意志控制的因素,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取决于当事人主观意愿,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图或行为。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完成的整个期间。

(1)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是当事人无法主观意志控制的因素,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取决于当事人主观意愿,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图或行为。(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

民 事 诉 讼 时 效 中 止 与 中 断 的 影 响

根据素材2,我们可以了解到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规定存在三个方面:发生的时间、法定事由和法律后果。时效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而时效中止则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而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则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最后,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时效中止的法律后果是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此,我们可以总结出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规定,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综上所述,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是当事人无法主观意志控制的因素,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取决于当事人主观意愿,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图或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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