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官司诉讼费谁来交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法院决定双方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照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中如果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由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6)除了调解结案由双方协商外,其余的都是由法院决定费用承担;
(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而要由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8)如果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令被告支付。
二、诉讼费标准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新规定: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50至300元的费用。若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况,所要求分割的财产不超过20万元的案件。无须另行缴纳,但若案件所涉金额超过20万元。则超出部分按0.5%的比例纳税。
三、诉讼费承担问题
根据原被告在案件中的过错及原告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程度决定诉讼费的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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