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阁下爱车在停泊之际不幸遭受擦碰,请务必保持镇静,按照下列步骤展开应对措施:
在停车场或住宅区遭遇意外。
需即刻与物业或停车场管理员取得联系,携手共勘查监控视频以辨识肇事人员。
若物业未能提供相关监控资料或者设备出现技术问题,并且您已经交纳停车费用的前提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停车场或物业经营者可能负有赔偿义务。
在道路旁遭遇意外。
首先应当拨打122报警电话,请求交警抵达现场进行调查并尝试调阅监控查找肇事者。
如未能找到肇事者,交警可开具事故证明文件。
另外,倘若您的车辆装备有行车记录仪,其或许能够记录事故发生时的详细情况,为您提供宝贵的证据支持。
在处理过程中,切勿过于心急地联系保险公司,特别是在尚未确定肇事者身份的情况下。
若先行联系保险公司却未妥善处理事故证明,您可能需要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手持交警开具的事故证明或责任判定书,再与保险公司接洽理赔事宜,如此将有助于提升理赔成功率。
值得注意的是,若您的车辆在免费停车场遭受擦碰,由于缺乏第三方责任人赔偿,您可能仅能获得部分赔偿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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