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嫌疑人涉嫌挪用某种贷款金额达到了1,000,000元人民币,那么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挪用资金罪来判定其罪行,且这属于挪用资金罪中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案件的刑罚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者将这些资金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偿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并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进行了非法活动等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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