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导致合同违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对于非金钱债务,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有以下情形的除外:(1)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已经不能履行;(2)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合同违约责任不对等有什么补救办法
如果发现合同违约责任不对等是正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之时,那么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重新约定违约责任;如果发现时已经签订了合同,则可以依据“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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