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逮捕羁押期限的,并不是将当事人送到监狱羁押,而是看守所。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否判刑,是否犯罪,均要有法院通过审判来定论。犯罪嫌疑人在批捕以后到判决之前都在看守所羁押,批准逮捕(批捕)是在案件经过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而对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批捕以后,一般应在两个月内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还没有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变更强制措施。
进看守所就是被批捕了吗
不是到了看守所就是被批捕。进看守所意味着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了。看守所是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方,一般是刑事拘留,逮捕后关押在看守所。只有签收了逮捕证才表示已经被批捕,被刑事拘留到被逮捕的最长法律时效为三十七天,若37天没签收逮捕证,表明会被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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