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对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二、提醒:
深圳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26%
深圳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4%
2018年深圳城镇登记失业率暂未公布,须到2018年1月11日生成。
此外,上述企业包括注册登记未满一年的企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稳岗补贴政策。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提醒:享受本市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不同时享受《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深府办〔〕38号)规定的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同期已经享受了浮动费率政策的企业,由市社保机构在拨付企业稳岗补贴资金时,相应扣除其在缴纳失业保险费时已下调的金额。
四、申报流程
①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保局官网进行申报
②在“办事服务”栏选择“企业网上申报”(企业网上申报CA认证安全登录、企业网上申报非CA认证安全登录)
③“单位申报业务”--“稳岗补贴”--“稳岗补贴申请”进行申报。
请各参保企业及时申报,如有疑问,请详询12333或我市各区社保分局失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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