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的调解技巧如下:主持调解的组织要特殊,最好是有公信力的组织;介入调解的时机要恰当,防止医疗纠纷的恶化;假设举例与说服相结合,在医疗过程中发生死亡等意外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合理运用过失相抵规则。
医患纠纷调解的步骤
1.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2.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3.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4.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5.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6.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7.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
8.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悉医疗机构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可以主动开展工作,引导医患双方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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