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房产过户继承是否收税
房产过户继承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房产的继承过户首先需要公证再根据房屋面积、价值等计算房屋继承所需要的费用,需要缴纳继承权的公证费、评估费、契税、印花税、工本手续费等费用。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一)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二)房产价值评估费,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三)房地产继承过户税,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四)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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