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闯红灯的,记6分,罚款200。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
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