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中受害者能联系辩护律师吗?
受害人当然也可以聘请辩护律师,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时就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所以刑事案件开庭后被告人也可以委托律师,如果是公诉案件的,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是不需要委托律师的,但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害人可以委托律师。
受害人委托律师的注意事项:
1、附带民事诉讼委托律师处理的,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要注意委托的范围、权限等内容。
2、协商委托律师的服务费问题,如果没有钱委托律师的,可以申请司援助,让法律援助机构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二、辩护律师的权利有什么?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有权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自诉案件中有权随时接受委托。
2、阅卷权。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3、会见和通信权。辩护律师有权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并且不论案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都无需审查起诉机关批准,检察院也不能派员在场。
4、发表意见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人的意见。
5、申请取保候审权。辩护律师有权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6、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要求解除权。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人民检察院解除。
三、刑事案件要求辩护律师需要遵守哪些义务?
1、律师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恪守律师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2、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律师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实,毁灭证据或制造假证据,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互串通,包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逃避应得的惩罚;
4、律师在担任辩护人期间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要保守秘密,不得泄漏;
5、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严格遵守监所的有关规则;
6、律师要按时出庭,遵守法庭规则,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7、律师在庭审中要尊重司法工作人员,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尊严。
实际上,受害者不仅能够单独的聘请律师,受害人在私下也可以和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联系,但是,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来讲,在刑事案件当中是站在犯罪嫌疑人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的。如果受害人希望能够贿赂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这种想法很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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