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特定情形之下,亦有可能实行分案审理。
采取一次性审判的优势在于,可以更为详尽且明确地展现出整桩案件的具体事由以及相关细节,从而为对各个犯罪嫌疑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综合性评估及对比提供便利条件。
然而,若出现部分犯罪嫌疑人尚未归案、案件过于繁琐复杂以至于需要单独进行调查等状况时,则有可能实施分案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中止审理】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全文3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