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牌照保险不理赔怎么办
未依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的理赔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需核实对方是否投保了相关险种,倘若存在投保情况,则应由其所投保险公司依法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如若未能达到全额补偿,剩余的赔偿责任将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反之,若对方并无保险,则依具体情节分析,依据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没有牌照发生事故就是全责吗
在无牌照车辆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中,并非一定会被判定负有全部责任。若该次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皆归咎于无牌照车辆,那么无牌照车辆的驾驶员便应承担整个事故的所有责任。
然而,如若其他涉事方同样存在过错,根据各个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各自承担的相应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依照法规执行机动车预先登记事项的理赔手续步骤如下:首先,请向我们提交事故相关的证实资料以及车辆购买凭据。接下来,我司将在确认上述信息之后,根据保险合约之条文对受损情况进行定价。最后,我们将会按照定价结果和保险契约中规定的标准,来进行相应数额的赔偿支付。为了确保能够快速完成理赔事项,敬请务必提供完整、准确无误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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