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两检没有被取消。对于以下车仍然需要一年两检:
1、营运载客汽车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2、小型或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3、载货汽车和中型及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