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解除的情形
合同解除的情形如下:
1.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解除合同。当事人可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2.法定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其他。
二、合同解除算违约吗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若是当事人一方想提前终止合同,那就存在违约的问题了,这时就需要给与另一方一定的违约赔偿。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当事人未提出申请,法院能否依职权解除合同
当事人未提出申请,法院不能依职权解除合同。
根据“相同情况相同处理”的法律适用理念,当事人直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应当理解为是当事人的一种意思表示方式。也就是说,当事人在诉讼中若想达成解除合同的目的,必须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也须基于该请求做出相应裁判。如当事人未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径行裁判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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