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可以退保吗?
新暂行办法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明确了单位缴费按照缴费基数12%转移,共计45个工作日办妥转移手续,同时划定参保人不得退保。在这个“暂行办法”中,最受公家关注的内容有两点:
一是单位缴费的转移基数,二是今后将不再答应退保。对于前一个题目,人保部已经做出解释,“确定适当的单位缴费资金转移量,是为了平衡转出地和转入地的基金关系,对活动就业参保职员本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核定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参保职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与单位缴费部门资金在各地区之间的转移多寡没有直接关系,社保跨地区转移不会损害个人参保利益。
申请养老保险退保须知
一、养老保险退保条件
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退还个人帐户储存额(农民合同工只退回个人缴费部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简称退保);
(一)在职死亡;
(二)出境定居的;
(三)因工致残,领取残疾退休金的;
(四)农民合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回原籍的。
二、养老保险退保所需资料
(一)《养老保险退保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养老保险手册;
(三)在职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四)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或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农民工回原籍的,提供最后一个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五)领取残疾退休金的,提供《残疾退休金审批表》及劳动能力鉴定表。
(六)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三、养老保险退保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保险关系科(股)提出退保申请;
(二)保险关系科(股)工作人员接收申请资料后,将当场检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所附资料是否完整,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答复,受理的给予《受理回执》;
(三)受理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对退保待遇进行核定。
(四)单位或申请人按《受理回执》上所约定的时间,到保险关系科(股)取回《养老保险退保核定单》;并办理退保领款手续;
(五)申请现付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时在《申报表》上注明“现付”;
2、持保险关系科(股)出具的待遇核定单和身份证原件(如果是代领,还需出示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到计划财务科(股)打印《一次性待遇现付通知单》;
3、持《一次性待遇现付通知单》到银行领取现金。
四、退保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如果对计发的个人帐户储存额有疑问,应当及时提出。经保险关系科(股)解释后仍对待遇核定情况有异议的,可到综合调研科(股)申请复核。
(二)退保后,本人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记录将注销,养老保险关系将终结。如果本人在本市范围内再就业且参保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退保;
(三)农民工申请退保只能由本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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