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本人持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住房公积金卡、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持上述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2、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提取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4、退休的提取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6、出境定居的提取
7、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偿还商贷本息提取)
8、偿还商贷本息的提取
9、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
12、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的提取
13、购建房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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