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家人进行共享:
1、完成共济备案;从2022年10月15日开始,北京市职工及其家属可以通过北京医保服务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险局官网或者北京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三种方式办理共济备案;
2、使用顺序:职工及其家属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向使用本人个人账户内资金进行结算,在按照备案的顺序使用家属个人账户资金结算;
3、使用要求:在使用共济账户内资金结算时,应输入使用人本人的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对于参保职工而言,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可以供家属作以下用途:
1、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个人需要负担的医药费用;
2、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个人需要负担的费用;
3、支付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保费;
4、异地就医:按照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以在异地备案统筹区,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相关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共济账户内资金进行结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北京医保能在异地使用吗
不能用。医保卡不能异地使用。1、按现行政策,医疗保险不可以转。但刚公布的社会保险法(草案)有新规定,医疗保险也可以随个人转移,需等新政策实施后才可以操作。2、医疗保险一般都只能在参保当地使用,不得跨地区使用(除了外地急诊等特殊情况)。不在参保当地工作的话,医疗保险应该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否则,一般情况在外地就医的费用不能报销。3、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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