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偶尔帮人找工作收取一定的费用,属于收取劳务报酬,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以帮助找工作收取报酬为职业,那么就属于经营行为,必需办理《营业执照》和其它相关证照,否则属于非法经营。
一、教育机构走了走了也跑了会构成诈骗罪吗
一般而言,培训机构是真的办学了,只是因为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结果跑路,这种情况下,肯定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只有在一种情况下,那就是,培训机构在办学过程中,不认真办学了,或者说想放弃办学了,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对外宣传继续扩大规模、继续招生、继续让学生家长缴纳相关高额学费,收取费用之后跑路。这种情况下,是涉嫌构成犯罪的。如何证明这一点,需要家长来搜集证据。如果没有证据,那么办学机构跑路就属于正常经营问题,警察不会刑事立案的。
二、父母出资买的房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买的房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而定:
1、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是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则属于父母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
2、如果是登记了双方姓名,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期间双方获得的以下收入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相关法律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办了居住证对房主本人有什么影响吗
居住证办理,对于房东影响不大一般考虑只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出租登记费用。国家有文件规定,对于把房屋出租给他人,是需要到公安部门办理出租登记的,而居住证办理,只是从另一个途径帮助公安部门更好得知道当地那些房屋已经属于出租,而且公安部门会根据当地文件对房主收取一定的出租资料登记费用,对房东影响并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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