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需要按程序办理
机动车报废(注销登记)时,也要按照相应法定程序办理,就像新车落地要办理注册登记、车辆的定期体检要“年审”一样。
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车辆报废标准参考表:
车辆在年限和行驶里程方面都有报废标准,车子要不要报废,先看参考值表。
如何依法办理车辆注销呢?
一、车辆要“干干净净”
若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或因质量问题退车的、以及注销后需保留原机动车号牌的,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此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属于被盗抢,以及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等这些状态下的车辆,无法办理报废。
二、去有资质的厂家办理报废
准备资料:
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还需要准备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1、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2、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3、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注:他人代办,需要《授权委托书》(需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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