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当车辆行驶速度超过最高限速10%却尚未达到20%时,将会按照相应规定扣除3分并处以200元人民币罚款。
作为佛山市重要交通枢纽——一环高速公路(现由广佛中江高速、广佛肇高速、佛清从高速以及广台高速共同构成),其所有路段均设定了统一的最高限速为每小时100公里。
换言之,如有车辆在该段道路上以每小时115公里的速度行驶,一旦被电子眼监测系统记录下来,毫无疑问将会面临分数扣除及罚款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规定的最大限速范围内(即每小时110公里以下),即使超过最高限速10%以内,也不会受到扣分或罚款处罚。
然而,当车辆行驶速度达到每小时115公里时,已经超越了这个安全范围,从而触犯了上述规定,需要接受扣除3分并处以200元人民币罚款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七条车辆驾驶人超过规定速度未达到20%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超过规定速度20%以上的,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记3分;情节严重的,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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