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信息、电话、信件敲诈勒索、恐吓威胁
此类犯罪不针对具体人,犯罪嫌疑人利用非法获取的姓名、联络方式、照片等信息,采取撒网式作案,批量实施敲诈。有的给事主打电话自称“黑社会”,有仇家欲雇用报复,以卸胳膊断腿等威胁事主“了事”;有的利用电脑ps技术,将事主照片和黄色淫秽照片合成拼凑,通过信件形式邮寄给当事人,胁迫当事人向指定银行账户汇款。
二、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信息跟踪调查、报复要挟当事人
此类犯罪针对具体人,犯罪嫌疑人千方百计获取事主的私人信息,通过跟踪偷拍、财色引诱和设计陷阱等不法手段,达到打击报复和伺机要挟等犯罪目的。
三、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信息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新型的、非接触式犯罪
此类犯罪在各地已破案件中占60%。其中绝大部分案件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实施诈骗。
四、非法调查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信息实施非法商业竞争
2012年以来的3次专案行动打掉的900多个非法调查公司中,约三分之一曾被企业雇用实施商业恶意竞争。这些公司以信息咨询、商务咨询为掩护,利用非法获取的企业客户资料、银行账目往来明细、银行信用报告、电话话单等商业信息,收买客户,打压对手,进行不正当竞争。
五、不法分子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调查婚姻、滋扰民众
专案行动打掉的900多个非法调查公司,全部实施过针对公民个人的婚姻调查和非法讨债活动。这些犯罪团伙利用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介入婚姻纠纷、财产继承、债务纠纷等民事诉讼,专门破坏婚姻家庭和调查婚外情。由于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满天飞”,人民群众更是深恶痛绝。群众日常难免会因各种事由登记注册个人信息和留下联系方式,犯罪嫌疑人和不良商家往往借机将信息层层转卖利用,各类保险、基金、房产、汽车、商品等促销广告、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便纷至沓来,不法分子甚至公然推销开具假发票、兜售假名牌、提供色情服务等,几乎危害到每个普通百姓的正常生活,对群众造成极大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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