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对于动物侵权责任的规定有何特点
民法典对于动物侵权责任的规定的特点是饲养人或者管理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致害后果是由于被侵权人自身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的除外,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动物饲养的侵权责任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二、动物致人损害侵权的构成要件
动物致人损害侵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致害动物是饲养的动物。动物的饲养者对自己饲养动物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督促饲养人或管理人加强对动物的管理,防止避免损害的发生。如果不是人工饲养的动物,或人工饲养的动物已经逃逸很久,回复至野生状态,则不适用此种特殊侵权责任。
2.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饲养的动物对他人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有一点我们应当注意,动物的致害行为是动物基于本能而为的行为,无论是其自主加害还是受刺激加害均构成加害行为。
3.动物的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动物侵权纠纷起诉时效
对于侵权行为纠纷所适用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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