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事人没有任何影响。一、报案后,立案侦查。警方发现有犯罪的重大嫌疑时,应当立案侦查。二、立案侦查后,又撤案了。警方通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撤案。上述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很正常的,符合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也没有任何影响。但是,警方如果在此过程中,错误地实施了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予以国家赔偿,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向被告人赔礼道歉,并为被告人恢复名誉。
被诈骗立案对自己有影响吗
诈骗案件立案后对受害人没有影响,诈骗立案,说明涉嫌诈骗罪。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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