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委运用各种手段加大对贪污行为的打击
贪污群众的征地补偿款,不仅损害了政府和公职人员的形象,还加剧了干群矛盾的激化,极大地增加了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权力不分大小,职务不论高底,只要有权力的地方,就必须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更必须有完善而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铲除这一滋生腐败的土壤,斩断伸向征地拆迁中的腐败黑手。相关职能部门则一定要切实加强对补偿金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规范程序,认真审批,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让不法分子没有可乘之机。
二、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权力不分大小,职务不论高底,只要有权力的地方,就必须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更必须有完善而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在今后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要制定如下制度:一是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谁承办谁负责,一包到底,责任追究,以此增强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意识。二是一事一档备案制度。对所征土地面积、地面附着物、青苗补偿等所有征地资料登记造册,存档备查,条件许可的最好能建立视听资料,防止征地后很快进场施工造成物证灭失的情况。三是要制定复查复核制度。将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的项目列入复查、复核范围,避免虚报事件的发生。四是制定行政告知制度。告知被征地对象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公开征地的内容、范围、办理程序、政策法律依据、投诉程序、公示丈量、清点结果等。五是制定征地补偿资金流向监控制度。切实加强对补偿金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三、加大法律宣传和思想教育力度。
要通过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印发法律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等各种有效形式,使工作人员明白什么是犯罪、为什么会犯罪、如何预防犯罪,一旦犯罪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等,从而使他们警钟长鸣,自省自律。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密切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的长期有效的机制,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世界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灵魂”工程。
四、加大对此类案件打击和预防的力度。
检察机关是查处职务犯罪的专门机关,也是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职能部门。实践证明,打击具有不可替代的震慑作用,打击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手段,对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的职务犯罪要做到力排各种阻力和干扰,发现一个,打击一个,决不手软,全力为城乡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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