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赠送的东西能要的回吗
时间:2023-04-01 08:40:28 44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时送的东西不能要回,除非具备以下撤销赠与的条件: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时约定的义务。

一、房子过户给子女后还能过户吗?

不能。赠与已经交付的,就不能任意撤销,已经过户不能随意要回来。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

二、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履行后能撤销吗

能。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所以,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很难撤销,除非出现以下这些法定的可撤销的事由:(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当出现以上法定事由时,不论赠与合同是以何种形式成立,是否经过公证,是否完成交付,赠与人都可以撤销赠与。

三、赠与行为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行为可以撤销的情形包括:

1、赠与物权利没有转移,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2、受赠人有法律规定的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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