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应用特性,对于超速行为的监管通常在五日之内便可实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此类设备收集成功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阅确认,随后将错误率为零的违章信息录入至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之中。
一旦信息录入系统并成功完成之日起,无论是违法行为发生地、还是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都有义务向公众发布违章信息查询服务,以便于公众及时了解自身车辆状况。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
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当日,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五日内,按照机动车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违法时间、地点、事实通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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