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拘役六个月算刑事处罚吗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时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我国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综上,拘役属于我国刑罚中的主刑、自由刑,因此,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属于判刑具体表现形式。
二、拘役的执行机关是什么,拘役期限为多少?
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需要说明的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同,这是因为这些人享有每个月探亲待遇,每个月可以回家住一到两天,并且如果参与了劳动,可以获得适当的劳动报酬。
另外,拘役期限是否可以无限制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如果数罪并罚,即有两罪被判处拘役,则两者的总刑期不能超过1年。先前有被羁押的,羁押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
三、拘役与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
从表层上看,拘役与刑事拘留有相似之处,都是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方式。事实上,两者存在着颇大区别,体现在以下诸方面:
1、在性质上,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使用的一种强制措施;
2、在适用对象上也有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犯罪嫌疑人不能适用拘役,也就是说必须经法院判决后才能适用拘役;而刑事拘留则适用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3、适用机关不同。拘役的适用机关是人民法院,刑事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
4、适用法律依据不同。拘役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法》,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
拘役既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同时也是人身刑中的一种。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在对单罪进行处罚的时候,拘役的期限是在1-6个月之间,而数罪并罚的话最高也是不能超过1年的。当然,在拘役之前若是有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话,那么之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日,可以折抵这里的拘役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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