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或以非法手段,非法提供有关国家军事秘密的情况、文件、资料和实物等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