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票托收的流程
1、收款人将托收单据提交银行。
2、银行将托收单据寄至国外代收行委托收款。
3、国外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票据,付款人按票面金额付款。
4、国外代收行将托收款项付至银行,银行向收款人解付。
客户在收到国外清算票据后,在票据背面背书(盖财务章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可委托银行向外托收。根据票据的种类、币别、金额、付款地区、收款人资信情况,决定采用"立即贷记"或"收妥贷记"的托收方式。
1、"立即贷记"方式收汇快、费用低,但存在退票风险,对于过期或未到期的票据、曾遭拒付的票据、票面有更改、损坏的票据、没有磁性油墨的票据等不采用此方式托收。
2、"收妥贷记"方式安全稳定,但收汇时间长,费用较高,小额票据不宜采用此方式收款。
二、光票托收的条件
1、托人本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票据正本(票据抬头人应为委托人本人),填写光票托收申请书;如系代办,代办人除须提供委托人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人票据正本外,还须提供代办人证件,并填写光票托收申请书,银行核验委托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无误,视作委托人授权代办人代为办理托收业务,且授权有效。
2、行对未曾受理过的或金额较大的金融单据,需向金融单据开立人查询有关付款要求,并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受理托收申请,为此,有关查询费用需由您来承担。
3、票据背书应与票据抬头人一致,背书不可为私人印章。
4、倘因票据为伪冒背书或票面经涂改(包括金额、受益人、日期等)而引致退票,我行按有关法律规定保留向委托人行使追索的权利,并对伪冒票据予以没收。
5、如在邮寄过程中金融单据丢失,托收银行依据国际惯例不负任何责任。
6、托收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我行照实向您收取。
光票托收一般来说用在托收样品费用或者是托收尾款的时候比较多一点,相比较于跟单托收光票托收流程会比较的简单一点。因为它不需要对相关的单据进行认真的核对,只需要有相关的单据便可以了,当然对于托收过程中存在的费用还是需要委托人进行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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