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廊坊市公安局通知,即日起“暂住证”更名为“居住证”。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学生到辅导员那里开具介绍信。
(介绍信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信息、因何事由办理居住证、辅导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学生持介绍信和学生证,来保卫处开居住证明。
(保卫处开具居住证明的时间为每周三。)
第三步:学生持保卫处开具的居住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白底彩色一寸的相片去燕郊行政审批大厅办理居住证。
燕郊行政审批大厅的路线:
学校东门乘2路--燕灵路口下车--北京方向100米--102国道路南-**集团西侧
篇二
所需证件:〈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
所需检查项目:B超(每部位)、骨密度测定、阴道分泌物常规、梅毒血清实验、尿常规(十联)、血常规
程序:
1、挂号(妇产科)、交挂号费
2、到妇产科,说明你的来意,医生便会给你开一堆的单子,需要你去检查的。(有B超、血常规、尿常规、白带、骨密度)
3、去交费处根据要检查的项目一一交钱。
但奥运期间办理暂住证又要收100元/每人管理费,办理暂住证时需要暂住村开证明,再拿证明到管辖的派出所办理证件到房屋所在地辖区内的派出所办理即可,有的当日就能办理,一般一周即可办好。
4、交好费以后,就拿着单子一一去检查了。
5、待全部检查完,便回到妇产科。医生会给你讲你检查下来的情况,并询问一些你怀孕以来的情况。
6、让你某天来听课,并给你〈孕妇体操手册〉、〈孕期营养基本指导〉需要你回家看的。最后还会向你推荐(或者说推销)一些产品。
7、好了,现在你就可以抱着一堆的单子回家了——建小卡圆满结束!
我单位系你行代发工资客户,工作需要,现新增新员工***等十人,到你单位办理工资卡开卡事宜,请按相关规定授理相关手续。
篇三
如果楼主是办理上海的人才引进居住证(就是以后可以转户口的那个),则需要向公司人事部门提供1、学历及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3、本事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购房提供房产证,租住房屋提供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4、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在三个月内有效);5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劳动合同距离截止日期至少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
这些材料备齐,楼主还可以提供一些“加分”材料,如近三个月的税单(到单位所在区税务部门调取)等。如果你是本科或以上学历,通过审核的希望就比较大了。
篇四
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目前凡流入我区的流动人口均需陆续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民证》,流动人口在办理《居民证》时,需持所在村(居)开具的流动人口介绍信,现将此项工作对各村(居)通告如下:
1、不得已任何理由拒开介绍信,不得借开具介绍信为由搭车收费。
2、开具介绍信时,各村(居)应见有效证件同时进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
2018年5月7日
篇五
一、书面材料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3、申请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有效期内最近一年的在沪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或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其他信息变更相应材料(见注意事项)
二、注意事项
1、学历、住所、用人单位、合同等与申请有关的信息发生改变时,请参考首次办理时提交的相应申请材料;
2、请参考审核打分办法,及时提供可以增加分值的书面材料。
3、请至单位注册所在地或上次申请所在的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续办。逾期续办者请至上次申请所在受理点申请续办。(详细材料请咨询受理点)
4、随员子女续办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续签流程:申请人可以在居住证到期前两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续办申请,单位人事专员向受理点申报: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附复印件)及代码证磁卡等,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3、续签请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没有发生变化的:
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单位介绍信前往领取《办理通知书》副联。(若原居住证为2004年10月1日前签发的,需至指定地点领取新版居住证)
个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续办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2)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已经发生变化的:
新单位首先上网登陆,然后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若个人用户名已被占用,则改为以个人名义登陆(个人初始密码111111),点击“续办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4、单位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点击“审核”按钮,单位需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审核完毕后,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
6、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个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7、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单位介绍信前往领取《办理通知书》副联。(若原居住证为2004年10月1日前签发的,需至指定地点领取新版居住证)
《通行证》遗失或被盗的,应填写《〈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挂失补办申请》,并附遗失(被盗)情况说明,单位凭介绍信、个人持车主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以及车辆行使证原件到原发证的公安窗口单位挂失。受理挂失的公安发证窗口单位将出具《〈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挂失接报回执单》。自挂失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单位可携带《〈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挂失接报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到原发证公安窗口单位提出补办申请。并于5个工作日后到原发证部门领取。
8、经审核通过后,需在本单位内公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名单;有特殊情况不能公示的,应报市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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