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在当地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到受理机构进行办理。办理流程为拍照、提出申请、填表审核、领取凭证、领取证件。
居住证怎么办
办理居住证流程是:
1、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2、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3、如果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六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申办人携带有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现场予以办理。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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