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金额;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作出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是指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判决或者发出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其他补救措施,如受害方可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降价或报酬等违约责任。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是:
(一)支付违约金,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二)损害赔偿,因违约行为而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三)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二、施工无效合同工期违约金要支付吗
施工无效合同工期违约可能需要支付,虽然施工无效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但是违约后并不是只能采取支付违约金的方式来承担违约责任,而是可以采取诸如以下的方式:
(1)继续履行。即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作出要求继续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2)支付违约金。即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
(3)损害赔偿。即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
(4)支付定金。即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给付对方当事人金钱。
(5)其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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