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模板甲方:基于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第1条规定的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了更好、更规范地拓展市场,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计划,甲方同意乙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业务能力的审查,加入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应(省)(市,自治区)(市,自治区)(市)(区)(区)(市,自治区)(市)(区)()()))市())()))品牌系列产品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确保甲方和乙方忠实履行其在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和权利。乙方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从事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的共同法律要求,特别是关于资格和社会、财务和商业要求的规则。乙方作为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应承担其合法经营的一切风险和利润。乙方既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员工和合伙人。乙方不是甲方的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署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方承担责任,或承担甲方的任何费用和义务。本协议的订立并不授予乙方对甲方或甲方相关企业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权利。甲方有最终解释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权利
第三条有效期自年月日起,按签署日期计算。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请求,要求延长合作协议。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第四条为使乙方管辖区域更好地运作,甲方应开发和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供货。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和组织职能,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应乙方要求为乙方托运货物及相关事宜,并按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输、保险等费用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作为市场发展和业务发展的必要条件,确保整个系统的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配合承担市场物流和组织职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推广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运营。甲方应在广告宣传活动开始前将相关活动资料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在活动开始前做好适当的准备和响应。甲方品牌、产品及相关灯箱广告、pop广告、室内外装饰设计及陈设,甲方应确定VIS形象设计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指导
第五条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规范使用甲方的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市场监管。举报和证明假冒伪劣产品、逃逸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与甲方及当地相关执法部门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他区域销售商品。如果没有其他经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要开展业务,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
乙方只能从甲方指定的采购渠道采购商品,不能从其他地方采购商品。通过市场细分、有序管理、合理配送,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他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在区域网点的零售价格应在甲方推荐的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整。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研,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记录,供甲方核实
第六条乙方有权使用该商标、商标标识、商标、商标、商标等,甲方授权范围内的VIS形象设计,以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内的商业技术和商业秘密。乙方有权从甲方指定的购买渠道购买,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销售。甲方有权因自身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和更换甲方提供的产品,但乙方应自行解决业务问题。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培训和指导。有权独立处理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事项。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乙方承担市场物流和组织职能,有权推荐和评估其管辖范围内的经销商或零售商。但是,被推荐的经销商和零售商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签订协议,并由甲方出具证书方可经营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协议,即非法经营、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本协议视为立即终止,恶意逃逸货物、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乙方自费拆除所有灯箱及所有相关装饰器具、店铺装修、宣传材料等。乙方应承担软硬件设备投资的所有损失。2.向相关执法部门提出执法要求,并用甲方商标封存乙方商品
3。要求司法、执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必须
(1)解决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应商)的财务关系
(2)甲方的货物不得再次出售
(3)必须承担客户的后续服务费用,包括退货、维修、索赔、,etc
第八条甲方商标属于甲方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特别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标识以及其他与公司知识产权相关的内容和标识用于工商注册、投资推广、广告宣传、广告宣传等,等甲方提供的标识不得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擅自印刷相关商标、标识和宣传广告;不得超出本协议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商、总代理、代表处的业务经营证明、文件、名片、停牌、铜牌等;不得擅自改变统一形象制作、装饰招牌、灯箱及相关标志。如果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除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不可抗力或发生超出双方控制或可预见的事件而无法履行其业务的一切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本协议的履行可能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15天内或自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在天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或电传(如有必要)通知另一方事件的发生。如果他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这样做,他将无法继续从本协议中受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10条如果对本协议存在任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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