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叉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而且驾驶员在没有相应证书的情况下开车,若被相关执法者发现,他们将会依照无证驾驶来加以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以下任一过失的人员或单位,都需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二百元到二千元不等金额的罚款处罚:
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或者暂时扣押期间仍擅自驾车行驶的行为。
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对以下情况实施罚款,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1)未获取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或者暂时扣押期间仍驾车行驶;
(2)将汽车交给未获取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或者暂时扣押的人驾驶;
(3)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但尚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程度的;
(4)汽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五十;
(5)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汽车安全驾驶要求,从而导致交通事故,但尚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程度的;
(6)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过,且不听从警告的;
(7)故意破坏、移动、修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结果,但尚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程度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且不听从警告,使交通严重堵塞或者遭受较大财产损失的。如果存在上述两项或四项行为之一的责任人,除了罚款外,还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而对于存在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所列情况中任何一种情况的责任人,则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惩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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