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以下情况下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家暴案件如何处理】
家暴案件如何处理是家暴受害者及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对于家暴案件,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已明确规定,受害人可以依法申请人身保护令、进行伤情鉴定、申请司法救助等。
在处理家暴案件中,公安机关和法院应依法及时立案、处理。对于家暴案件,公安机关应立即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并可以依法对加害人处以拘留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对于涉嫌家暴的加害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
对于遭受家暴的受害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可以依法申请人身保护令。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卫生部门、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采取行动:申请人身保护令申请人处于无人照料、生活无着状态;申请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申请人请求提供庇护;其他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威胁,需要紧急安置的情形。
遭受家暴的受害人可以依法申请司法救助。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对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救助。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造成身体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面临其他严重困境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决定采取下列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安置;参加见证;进行伤情鉴定、申请司法救助;申请庇护;申请法律援助;申请社区矫正;其他救助措施。
综上所述,对于家暴案件,我国法律已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在处理家暴案件中,公安机关和法院应依法及时立案、处理,受害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申请司法救助等。
在处理家暴案件中,我们要依法及时立案、处理,受害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申请司法救助等。同时,公安机关和法院也要依法及时采取行动,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人身安全。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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