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死者家属获公司和用户赔偿9万作者:记者郑金雄通讯员张卫华
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厦门4月23日电工人柳育背着公司,私下接了一个安装空调的活,不幸从7楼空调外机上坠地身亡。事发后,他的妻儿将公司和用户一并告上法庭。记者今天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已判决公司赔3万元,用户赔6万元。
柳育具有从事空调安装的资格,2006年3月接受被告厦门腾欣公司的安排从事空调安装工作,由该公司通知安排柳育对销售给用户的空调及其他需要移机用户的空调进行安装,安装费用由客户交给公司。安装完成后,柳育将客户安装确认回单交回公司,公司将回单进行登记,按安装的型号和数量每月结算安装费用。
2006年4月5日,公司安排柳育到厦门市马珑9号菜市场的某用户家安装空调,被告黄某看到柳育在安装空调遂与之协商,要求柳育将一台旧空调移至长乐村7楼,约定安装价格为100元。当日12时许,柳育和其学徒周某在长乐村7楼安装被告黄某指定的空调,柳育没有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坐在空调外机上安装,不慎坠地身亡。
事发后,腾欣公司和用户黄某都认为责任不在自己,柳育的妻儿将他们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腾欣公司认为,柳育不是在公司安排的工作中死亡,公司依法不应对柳育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柳育是直接与黄某进行洽谈,公司并不知情,柳育安装空调的行为不是履行雇主指派职务行为,是属于个人的行为,柳育应为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被告黄某认为,柳育死亡是因为柳育本身在高空作业时,不仅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而且违反了空调安装质量规范,因此,他对柳育死亡的结果不存在过错。
原告认为,柳育在从事雇主安排的工作中死亡,公司作为雇主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而黄某也有责任,没有及时更换被腐蚀的空调机架,致使事故发生。
法院认为,柳育私下揽活,在安装过程中,未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导致坠楼身亡,自身存在严重的过错。柳育为被告黄某安装旧空调坠楼身亡,黄某作为受益人应酌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被告腾欣公司作为柳育的雇主,管理不善使得柳育私下与被告黄某协商安装旧空调,造成柳育身亡,也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应酌情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确认了原告主张赔偿柳育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等,共计29万余元,判决腾欣公司赔偿3万元,黄某赔偿6万元。
据主审此案的法官介绍,近年来发生过几起空调安装工人坠楼事件,反映出空调安装业存在一定隐患,主要原因在于空调安装工人与空调销售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管理松散,责任不明确也是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