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法院是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符合条件的,法院就会准予离婚。
一、双方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双方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情况确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否则将判决不准离婚。
二、结婚后发现女方有精神病可不可以离婚
结婚后发现女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
1、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女方有精神病法院给不给判娃要看具体情形:
1、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
2、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3、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其进行抚育。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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