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财产保护制度依法保护财产权利的意见》27日正式公布。《意见》明确了解决社会长期关注的八个产权问题的方向。
作为顶层设计,《意见》对每项任务的具体负责部门逐一进行了明确,并正在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方案。五项原则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的产权是不可侵犯的,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也是不可侵犯的。
坚持全面保护。财产权保护不仅包括财产权、债权和权益的保护,还包括知识产权和其他无形财产权的保护。
坚持法律保护。要加强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可依。
坚持共同参与。把廉政建设与公众参与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加快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十项任务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严格规范产权处置的法律程序涉案财产;
审慎把握处理财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
完善政府的守信机制;
完善财产征收制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多种制度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为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创造良好环境。非公有制产权保护弱于国有产权保护:坚持平等保护现状:由于历史原因,有些法律制度对不同所有制的财产权保护不平等,对非公有制财产权的保护弱于对公有财产权的保护,尤其是对国有财产权的保护,对不同的犯罪有不同的处罚。《意见》明确,公有制经济的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也不可侵犯。加快民法典编纂。健全以企业组织形式和投资者责任承担方式为重点的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统筹研究、清理和废止按不同所有制类型制定的市场主体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对非公有制财产的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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