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8日电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2008年以前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历史
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7日说,今年1至7月证券交易印花税同比增长7%,其中7月份同比负增长71.8%。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3%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从政府发挥宏观调节职能来说,印花税的征收无疑需要动态改进,但是到底具体的动态改进怎么改,改成什么样子,应该充分听取民意,再加上专家的论证,通过一个科学的程序来做出决定。贾康说。
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增持或回购上市公司股份
中新网9月18日电国资委网站今日刊载的消息称,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支持中央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增持其所控股上市公司股份,支持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同时,也希望得到金融方面的支持。
有记者问:我们听到一些言论,希望在股市低迷的时候,央企能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最近有央企提出了增持股份的想法,国资委对此是什么态度?
李荣融主任称,国资委一贯强调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要成为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积极力量,中央企业所控股上市公司要成为资本市场的表率。我们认为,总体上看,我国的经济形势是好的,中央企业的生产经营也是好的。我们支持中央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增持其所控股上市公司股份,支持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同时,也希望得到金融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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