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共需约50个工作日。
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面积核定、收入核对等审核程序。
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进行公示。
一、什么是自住房项目
1、自住房项目就是推出的自住房楼盘。
2、北京市目前已有三十余地块拟建设自住型商品房项目项目分部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房山区、大兴区、门头沟区、海淀区等您想关注哪区县项目追问我会告诉您关注区县所有自住型商品房地块。
3、申购流程:
1、开发商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和销售均价等信息。
2、有买房意向的市民,在不少于15天的公示期中,可以按照普通购房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适房、两限房轮候家庭,还得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人既要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也要到开发商销售现场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4、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和开发商对购房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在市民提交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会给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果。
5、在现场申报时,资格核验也同时启动。开发商将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在自住型商品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由购房家庭签字确认后,在审核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核申请。
6、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审核。购房家庭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
7、在审核之后,市民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还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建委申请复核。
二、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手续是怎样的?
1、申购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保障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诚信申报。
2、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就申购家庭的收入、人口状况、住房状况等进行全面核查,并提出初审意见,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评议后在社区内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由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区民政部门。
3、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购家庭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报材料转交区房保办。
4、区房保办应当自收到民政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申购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提交市房保办。
5、市房保办应在接到初审意见3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登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可批准申购家庭轮候待购经济适用住房。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通知区房保办,由区房保办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三、限价商品房购买流程
1、申请人需到限价商品房售房点受理部门领取《市区限价商品房申请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承诺书》并根据资料须知准备收入证明、家庭材料证明,所需材料一式一份,准备齐全后交由受理部门。
2、受理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市区限价商品房申请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承诺书》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核对申请家庭的身份信息及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盖章。填写《表1限价商品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汇总表》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批;
3、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各受理部门上报的申请人资料进行汇总、审核家庭资格;
4、申请人购买资格确认后在保障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5、公示无异议的由保障性管理中心发放准购证,准购证一式两份,保障房中心一份,受理部门一份;
6、受理部门接到准购证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购买手续,符合购买资格的申请人在接到购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到限价商品房受理部门办理相关购买手续,逾期资格作废。具体购买程序由开发单位本着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组织办理;
7、申请人购买完成后,限价商品房受理部门需对购买情况进行汇总,填写《限价商品房购买情况汇总表》并将申请人购买合同原件一份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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