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是共同财产
1、夫妻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共同财产,但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个人是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的,而且土地承包经营所取得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予以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注意什么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即使是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签订合同,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然是属于夫妻共同的。
2、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如果夫或妻一方不知道或者因其他原因没有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其在两年的诉讼时效内,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单独提起分割夫妻财产的诉讼。
3、对于离婚案件中,夫或妻一方存在过错,是否可以根据规定,对其少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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