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缓刑犯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将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五年内再次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将被视为累犯,并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情况除外。
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缓刑犯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将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五年内再次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将被视为累犯,并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情况除外。
缓 刑 期 间 再 犯 罪 是 否 构 成 累 犯 ?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对于缓刑期间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的问题,需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来分析。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缓刑期间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需要看犯罪的具体情况。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且前罪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那么可以认定为累犯,从重处罚。但如果前罪为过失犯罪或者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则不构成累犯。
因此,缓刑期间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需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缓刑期间再犯罪的情况,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缓刑期间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且前罪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可以认定为累犯,从重处罚。但如果前罪为过失犯罪或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则不构成累犯。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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